文章来源:德阳玛丽妇科医院 更新时间:2013-07-25 点击次数:
[导读]:哪些情况下需要做引产?德阳玛丽妇科医院医生指出:由于常是万不得已的原因才会决定终止妊娠,这对女性来说,需要承受极大的心理压力。因此,在产后不妨也给自己一些心理休息的时间,好调适自己的心情
哪些情况下需要做引产?
1、患慢性肾炎的孕妇
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2、宫内死胎
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3、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
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4、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
以超声波等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引产。
5、羊水过多的孕妇
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6、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
患这些病症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、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应当考虑引产。
7、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
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,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等,可选择引产。
女性朋友一定要学会关注自己的健康,女性的健康和幸福是密不可分的。选择一家专业的妇科医院是必要的,德阳玛丽妇科医院以提供较温暖的服务,营造较温馨的环境,保障较好的疗效为己任,德阳玛丽妇科医院值得您选择。
职称:妇产科主治医师 工作资历:硕士
职称:妇产科主治医师 工作资历:毕业于